高价购买的实木家具竟然名不副实,近日,无锡市民王女士将家具店经营业主姜某及家具市场有限公司一并告上了南长法院,要求两被告支付退货款、赔偿款共16万元。
2012年8月,王女士来到无锡某家具市场,随后于一家家具专柜购买了包括床、梳妆台(梳妆台装修效果图)、酒柜(酒柜装修效果图)、书桌(书桌装修效果图)、花架等一系列实木家具,总花费人民币8万元。
在庭审中,王女士称其正是基于家具市场在本地的信誉和影响力才会去购买家具,且当时在该家具商铺内,她看到所有标签均表明家具的主要用料为水曲柳,辅料为杉木。没料到,收货完毕后,她发觉某些柜门无法完全闭合,经过仔细查看,才晓得这些家具的主要材料为复合板。
高价家具的材质竟然跟承诺不符,王女士觉得自己遭到了消费欺诈,2013年1月,她将该家具店投诉至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在消协的调解下,王女士要求姜某将梳妆台、书桌等四件大家具更换为实木材料,得到姜某认可,双方遂约定以上货物于当年3月31日前交付完毕。
然而此后,虽然王女士百般催促,姜某仍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2013年4月,王女士一纸诉状将姜某及家具市场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款及赔偿。王女士还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近期室内空气质量检验报告,其中甲醛及室内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超标,她认为,这跟家具质量直接相关。
家具市场有限公司认为其作为商场,并不是商品的提供方,根据本案的商品销售单亦不能辨明家具是否为纯实木制造。本案中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为姜某,家具市场作为经营场地出租者已经尽到了审查责任。其后,王女士主动撤回对家具市场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经法院多次调解,最终姜某与王女士达成一致意见,王女士将所购家具全数退还给姜某,姜某则退还王女士家具货款8万元,另支付补偿款2万元。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高价物品前应对商品质量进行核查,一旦发生质量纠纷,可及时至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申诉,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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