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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超标问题惊动国务院!
作者:嘉能环境  来源:jalon100.com  发表时间:2018/10/22 10:34:31

        教室是学生每天学习的主要场所,教室内的空气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效率,他们身体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对污染物的免疫力要远弱于成年人,他们的学习环境更应该得到特别的关注。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检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报了近期西安、衡阳、深圳、德州等地陆续曝出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甲醛超标,学生出现头晕、流鼻血等情况。要求各地组织力量、抓紧时间,对2018年新竣工交付使用的校舍、新采购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影响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的隐患要及时整改(详见附件原文)。






        通知中指出:为给广大中小学师生创造安全、舒适、环保的学习工作环境,通知中责令有关部门做出以下有关工作通知,通知内容部分如下:

        一、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工作。各地要组织力量,抓紧时间,对2018年以来新竣工交付使用校舍,新采购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及时发现影响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隐患,有关排查情况要通过学校宣传栏、微信等媒体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



        二、有重点地做好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检测工作。要针对新建校舍投入使用后,发现学生群体头晕、眼睛红肿、咳嗽、流鼻涕的时间,及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相关校舍和设施设备进行甲醛检测,检测结果也要及时进行公示、对室 内空气质量(甲醛)不合格的校舍要及时整改,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整改期间要合理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做好排查、检测情况报送工作。请各地于11月30日前将组织开展中小学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监控情况及有关排查、测量数据(详见附件)报我办。

        通知下发后,全国各地省市教委迅速积极响应,下发相应通知,责令各省、市、县、区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立即开展自查排查,大力开展室内空气质量(甲醛)监测工作,对室 内空气质量(甲醛)不合格的校舍要及时整改(室内空气质量治理),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责令限期上报测量数据。


各地区积极响应政策,安排部署——


        西安市教育局就加强学校空气质量监测和管理工作提出,学校应定期进行校舍室内空气检测。

        a.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包括各类学校项目建设单位)在实施新建和改扩建校舍、装修工程以及教学用具采购、运动场地招标采购活动时,应在招标文件中针对材料的环保性能提出专项的要求,严禁使用有安全隐患的非环保材料,并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约定,环保不达标的坚决不能投入使用。

        b.各学校在新建、改扩建、新装修项目竣工后,应在教学用具、课桌椅等就位后,在模拟使用情况的条件下,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相关校舍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验收,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方可投入使用。

        c.各学校在实施空气质量检测验收前,应邀请家长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共同全过程参与检测机构选定、样品选定等检测,检测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检测流程和结果应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告,学校应主动回应家长对室内空气安全的质疑。

        d.各区县、各学校在建设工程、装修工程、教学用具采购、运动场地投入使用一年内,应定期进行室内空气污染相关检测,综合考虑建成时间、天气、室外温度等因素,及时调整校舍使用时间和频率。

        e.具备条件的学校,可采取新建校舍和新购教学用具放置一段时间后使用的方法,减少可能发生的空气污染

        f.各学校应加强师生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积极推进低龄儿童活动密集教室的室内空气净化设备的配备。

 

        四川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开展中小学新建校舍室内空气质量(甲醛)排查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1月1日以来竣工投入使用或计划在2018年投入使用的教学及辅助用房(含教室、实验室、音体美等功能室、学生寝室、食堂等),新采购的设施设备。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排查检测采取“属地管理、以县为主、全面排查、重点检测”的方式进行。各地要对新建校舍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可能存在室内空气质量安全隐患的校舍,要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于发现有学生群体性头晕、眼睛红肿、咳嗽、流鼻涕等异常情况的学校和区域,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疏散学生,开展空气质量检测。


        省教育厅要求,对于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校舍,各地各学校要及时进行整改,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整改期间要合理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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