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商城 站内搜索 加入收藏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25-1968
  • 1
  • 2
  • 3
新闻分类
推荐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查看新闻
【标准动态】《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标准2017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
作者:嘉能环境  来源:jalon100.com  发表时间:2016/12/28 16:37:48

 

        早在2011年我国就制定了第一个针对车内空气质量的国家标准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指南中明确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8种常见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限制,已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但其为推荐性标准,对主机厂和各级供应商约束性不高。



        2014年4月24日,国家环保部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2014年标准修订计划,决定把该标准修订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根据环保部最新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强制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的销售车辆必须符合该标准的要求;而对于此前已经定型的车辆,则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严格执行。新标准意见稿进一步对苯、甲苯等有害物质的限值进行了限制:


车内空气质量污染物限值 GB/T 27630—2011

序号 项目 原浓度要求(mg/m3) 修改后限值(mg/m3)
1 ≤0.11 ≤0.06
2 甲苯 ≤1.10 ≤1.00
3 二甲苯 ≤1.50 ≤1.00
4 乙苯 ≤1.50 ≤1.00
5 苯乙烯 ≤0.26 ≤0.26
6 甲醛 ≤0.10 ≤0.10
7 乙醛 ≤0.05 ≤0.20
8 苯烯醛 ≤0.05 ≤0.05


检验方法

        车内空气中有机物的浓度检测按HJ/T400-2007的规定进行。实施采样时,在HJ/T400-2007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受检车辆处于静止状态,车辆门、窗和乘员舱进风口风门均处于关闭状态,发动机和空调等设备不工作。


        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其他条件(如汽车出厂时的内饰状态改变与否、出厂与检测的间隔时间等),可由相关方协商约定。



`


此文经由“南京嘉能环境”整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转自www.jalon100.com,谢谢合作!


版权所有:南京嘉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25-1968  传真:025-52078170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站内容未经我公司同意,不得转载!  常年法律顾问:单爱萍 律师
苏ICP备14058952号